乐昌两村民非法开路遭重罚,村内同意不等于合法


乐昌地区的两位村民因希望修缮山上的庵堂以方便乡亲祭祀,出发点良好,却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擅自雇佣挖掘机开山铺路。尽管起初他们认为村里同意就可以施工,但这一行为实际导致了大面积山林的破坏,并引发了法律纠纷。廖某和李某计划在山上修建一条新的机动车道,这是因为原有的小路过于狭窄陡峭,无法运输建筑材料。他们错误地认为山林属于村集体,只需得到村小组的同意便可动工,未意识到开挖林地需得到林业部门的审批。挖掘机进入后,将原有道路拓宽至超过四米,沿途大量树木被铲除。

其间,由于施工不当导致了村民祖坟被泥土掩埋,导致后来的扫墓时找不到了墓穴,村民要求其寻回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他们再次使用挖掘机进行开挖,并改道施工,结果进一步破坏了林地。在没有专业规划的情况下,前后两次施工累计摧毁了14.307亩的林地,其中绝大部分为公益林。事件被相关部门发现后,两人自首,但损害已造成,检察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他们提起公诉。最终法院判决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同时罚款2000元,并承担生态修复及评估费用31283元,此外还需公开赔礼道歉,全部责任已履行完毕。

这一事件提醒人们,村集体的同意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合法审批。山林不仅是村民的土地,还承担着生态保护的功能,任何涉及林地的开挖和占用都需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,切勿凭借一腔热忱从事违法行为。 千亿球友会